各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今年暑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定于7月20日(星期一)开始放暑假。下学期在校生定于9月5日(星期六)、9月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0级新生于9月12日(星期六)报到。
二、暑假期间,各单位应为教学、科研工作做好正常的服务、保障工作;并按照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暑期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为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做好准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和试卷评阅,及时录入和发布成绩。负责招生录取、基建、维修、设备采购、高考评卷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校内各单位之间及各单位与校外有关方面应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三、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暑假期间2020级湖南师范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2019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2020级扶贫支教专项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2020级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2020级非全日制护理硕士研究生、部分2018-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技人员非学历培训等项目学生的网上教学安排和相关管理工作。做好2020年自学考试组考、阅卷工作。
四、全体教职工7月20日起安排轮休(教师须将本学期所教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可轮休)。幼儿园7月20日放假,老生9月3日报到,小班新生9月4日报到;附属小学7月18日放假,8月28日学生报到;附属中学7月24日放假,8月31日开学。各级附属学校应根据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做好暑期及下学期开学的具体工作安排。各经营实体放假安排应根据单位情况拟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图书馆暑假期间(7月20日至9月4日),因疫情防控需要,暂不开放阅览和自习,暂停图书借还。网站与数字资源全天候开放。详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各学院资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安排。
六、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汛、防盗、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对单位所属场所,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日常巡逻查看,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整改落实。出版社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餐饮服务中心仓库等特级防护场所,要落实好值班巡逻制度。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巡查,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财物的安全。保卫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好夜间巡逻。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总值班室:88872181;保卫处:88872110;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88872335)。
七、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假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由防控办另行通知),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落实好本单位楼栋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暑期留校学生须通过学校审批,凭校内绿码出入楼栋,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八、各单位要对师生分别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着重要求师生加强自我保护,注意旅途和假期的健康安全。“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防控办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