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明确OA系统各单位签出权限的通知
2021-10-09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批流转,现将OA系统签批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出职责。对于本单位的拟稿文件及其他单位的会签文件,签出责任人意见即代表本单位意见。

二、签出责任人。拟稿单位签出责任人(即拟稿单位呈报学校文件的签批负责人),原则上设置为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会签意见,原则上设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出。

三、授权签出人。各单位根据实际,如有工作需求,需增加副职领导签出的(副职领导签出的意见,默认为主要负责人知晓且同意),请于10月15日前在OA系统提交签批权限申请,并将纸质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