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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究”开题论证会
2020-12-31 马铁泉 廖思茹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记者 马铁泉 廖思茹)12月30日上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究”开题论证会以线上线下联动的形式在我校法学院304会议室召开。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主任陈湘文、我校副校长欧阳峣出席会议。会议由我校社会科学处处长杨合林主持。

开题论证会专家组由重庆大学陈德敏教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林灿铃教授,宁波大学钭晓东教授和福州大学邹雄教授。

欧阳峣代表学校向此次开题论证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出席开题论证会的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列举了近年来我校取得的成效,肯定了法学院以及李爱年教授所带领的团队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学校十分重视此次项目,期待通过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究,为法治保障理论开拓出新的成果,为国家及省政府决策咨询提供参考建议,并希望李爱年教授根据开题论证会专家学者的意见,进一步验证、完善思路,带领团队成员加紧工作,尽快推出成果,为学校的社科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项目负责人、我校法学院李爱年教授就总课题和子课题的内容作了开题汇报。课题组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结合洞庭湖地区的生态特点,围绕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设计、关键问题、重点难点、研究方法、研究进度及预期成果等方面,向专家组作了详细汇报。

与会专家们认为,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是我国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一环,意义十分重大。曹明德从方案落地的角度建议研究紧密结合长江生态治理和长江保护法的落实,进一步发扬重视地方立法的精神;林灿铃分享了自身经验,建议研究借鉴国外相关湖泊立法;钭晓东在课题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希望从国家生态治理体系的角度设计成果;邹雄认为要区分一般环境保护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以生态规律、自然规律、法学规律为遵循,加强对课题的思考;陈德敏期待课题组结合长江保护法对研究提出的新需求,处理好周边协调问题、资源保护问题和收益问题,有所侧重地调整研究框架和结构,与时俱进。

陈湘文肯定了课题组前期的准备工作,认为开题报告表达清晰、基础扎实、任务明确、方案可行。他就课题研究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中央精神推进研究;二是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学风,扎实推进研究进度;三是结合长江保护法推出有创见和新见的优秀成果,为全国湖泊治理做出探索、提供经验。他希望课题组能加快研究效率,将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紧密结合,并表示省委将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和相关成果的推广宣传。

课题组成员积极回应了专家们的提问和建议,并向与会专家们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李爱年表示,课题组会根据专家们的建议进一步梳理课题的研究设计,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部吸纳,围绕界定精准、重点突出、理论突破、格局提升四个方面开展科研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出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建议与方案。

项目组主要成员、我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张永涛

审核:蔡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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