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学报遴选权威、重要刊物论文暂行办法》已经本年度第二十三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第一条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方案(试行)》(校行发[201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权威刊物论文:
1.《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且同时被《新华文摘》、《红旗文摘》、《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五者之二处摘编或复印。
2.《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红旗文摘》论点摘编、《光明日报》论点摘编、《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人大复印资料》复印,同时具有以上任意四个条件者。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权威刊物论文遴选实行总量控制,宁缺勿滥,其中《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每年不超过3篇,《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每年不超过1篇。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红旗文摘》、《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六者之二处摘编或复印。
重要刊物论文的遴选总量不超过校内教师所发论文总数的15%。
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第一作者必须同时为本校作者)在《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重点刊物论文(相当于EI收录或SCI-4区收录论文):
论文被国际八大检索系统:AJ(俄罗斯《文摘杂志》)、BA或BP(美国《生物学文摘》)、CA(美国《化学文摘》)、CBST(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MR(美国《数学评论》)、SA或INSPEC(英国《科学文摘》)、BS(法国《文摘通报》)、CS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中的3家以上(含3家)同时收录。重点刊物论文遴选按照论文他引次数排序并实行总量控制,《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每年不超过2篇。
1.论文被国际八大检索系统:AJ(俄罗斯《文摘杂志》)、BA或BP(美国《生物学文摘》)、CA(美国《化学文摘》)、CBST(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MR(美国《数学评论》)、SA或INSPEC(英国《科学文摘》)、BS(法国《文摘通报》)、CS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中的2家同时收录。
2.论文被上述国际八大检索系统中的1家收录,且论文同时被国内1家专业类文摘刊物收录或论文被他人引用1次及以上者。
重要刊物论文的遴选总量不超过校内教师所发论文总数的15%。
(一) 每年11月由作者向期刊社申报上年度在学报上所发表论文,并提供相关检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由期刊社对申报材料核实后上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定。
第四条 学报权威、重要刊物学术论文遴选从2015年所发论文开始执行。
第五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属于期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