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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精勤
校外来文办理流程
2017-05-17  

一、校外文的收文

各单位收到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发至学校的公文,原则上应当统一交至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进行登记流转和处理。

二、校外文的流转

1.校长办公室秘书科通过省教育厅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传真系统等途径接收校外来文并进行登记,校长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秘书科视情况交给职能部门或相关学院处理,并对重要来文备份留存。(如需要校领导审签或其他单位会签的,由秘书科进行流转;涉及多部门办理的校外文,秘书科将视领导批示,将批示首位的单位默认为主办文单位)

2.主办文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相关文件,与秘书科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按质按期办理。

3.主办文单位办结后,应及时反馈给秘书科,如有报送材料、回复公文的,应将相关材料一并交至秘书科备份。

三、会议回执的报送

1.校领导出席校外会议或活动的回执,原则上应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报送。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出席会议或活动的回执,由主办文单位负责报送。

2.需要学校正式行文报送文字材料的,由主办文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材料,按照发文程序办理。

3.办文期间,由秘书科校外文管理员负责统筹各类协调事宜,做好对内对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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